德国近代儿童教育家福禄贝尔曾说:“游戏乃是人类童年阶段最高的表现方式,因为儿童可借着游戏使其灵性得以自由地展现”。而游戏空间的作用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儿童的需要,而是需要一个可以为他们提供去接近、去探索、去发现属于他们自己的游戏空间,去了解并合作,且成人也有机会参与到他们的游戏活动中。
国际儿童教育协会前任主席乔·L·弗罗斯特博士(JoeL.Frost)提出游戏空间存在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:
一、发展幼儿的生理与身体动作
游戏过程中儿童会运用到身体肌肉以及耗费幼儿的大量体力,游戏过程也是幼儿发展有关身体功能如心肺以及循环系统的持久力、肌肉强度与弹性等不同的游戏锻炼到幼儿不同的肢体动作,如走、跑、钻爬、抓握、跳跃、平衡技能等等,这都是幼儿必须要掌握的基本动作,不仅是为提高身体素质,也能为幼儿适应社会生活创造有利的条件。
此外,游戏同样需要运用到幼儿的知觉,包括时间、空间、方向、视觉、听觉、触觉等,在日常的游戏活动中,通过刺激发展儿童的知觉,这种感官刺激取得经验和信息,帮助儿童更好地认知世界。
二、帮助幼儿发展其认知
随着年龄的增长,学龄期儿童能有更进阶的心理表征,通过在游戏空间之中开展游戏,学习到解决问题的能力,表现出更有变化与原创性的游戏创造力,另外,游戏还可以帮助儿童触发对物品联想与新奇反应的能力。对于儿童而言,游戏可能不仅仅只是意味着游戏,也是发展他们认知能力、想象力与创造力的途径。
三、文化与社会发展
如同认知发展一般,游戏的发展亦遵循共同且不变的顺序。游戏的内容与在游戏发展顺序中进展的速度,多少会受当地特定文化的影响。因此,文化的复杂度与游戏的复杂度是息息相关的,如同“单纯”的社会就不太需要计谋游戏,反之亦然。因此,体验游戏的过程也是幼儿去融入社会理解社会的过程。